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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驻村干部参加全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的通知

作者:广州市“双到”办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30日   收藏
 

  

穗双到〔2011〕88号
 
 
驻梅州、阳江、茂名三市工作队,各区(市)“双到”办,各挂村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精神,为全面掌握住房困难户的静态分布和动态进展情况,如期完成全省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省扶贫办建立了“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住房改建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改建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基本要求
(一)全省在9月底前,通过“住房改建信息系统”要完成每户住房困难户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二)全省3409个贫困村内的住房改建扶持对象基本信息(含非贫困户住房困难户)由挂村单位负责录入和更新(具体由驻村干部负责录入);非贫困村内的扶持对象基本信息由镇扶贫部门负责录入和更新。
(三)县(县级市)扶贫部门负责审核、汇总、上报至省扶贫办,地级以上市扶贫部门通过查看或导出数据,督导各挂村单位推进住房改建工作。
(四)要求各挂村单位在录入住房改建扶持对象信息表前,须与各市、县(市、区)扶贫部门共同核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做好信息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各挂村单位每月在住房改建信息系统上提交《月份进度表》,年底提交《年度统计表》。
二、住房改建信息系统操作培训要求
梅州、阳江、茂名三市按照省的要求即将开展住房改建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工作。驻梅州、阳江、茂名三市工作队负责与当地扶贫部门协调,组织驻村干部参加当地扶贫部门举办的住房改建信息系统业务培训班,并将驻村干部培训情况报市“双到”办。
驻村干部按属地参加当地扶贫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培训后于9月底前完成住房改建户《扶持对象基本信息表》的录入和管理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一)市“双到”办
联系人:肖洲坚、黄于前,联系电话:020-81269875、020-81269876,手机:13650992635
(二)驻梅州工作队
联系人:曾乐为,联系电话:0753-2190933,手机:15907530670
(三)驻阳江工作队
联系人:蒋求夫,联系电话:0662-2266170,手机:18926387991
(四)驻茂名工作队
联系人:何清,联系电话:0668-3919421,手机:15119290776
 
                       
                       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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