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驻穗办事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关于办理驻穗办事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驻穗办事机构:
根据《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设立管理规定》的要求,驻穗办事机构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到市协作部门办理报告手续。请各驻穗办事机构登陆广州协作网(www.gzxz.gov.cn)浏览年度报告办事指南,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协作办“对外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以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吴健瑛、邓汉寅,电话:81269837、81269845)
- 相关信息
- 没有相关内容
- 观后心情
-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