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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驻穗办事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市协作办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0日   收藏
 

关于办理驻穗办事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驻穗办事机构:

根据《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设立管理规定》的要求,驻穗办事机构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到市协作部门办理报告手续。请各驻穗办事机构登陆广州协作网(www.gzxz.gov.cn)浏览年度报告办事指南,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协作办“对外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以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吴健瑛、邓汉寅,电话:81269837、8126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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