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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扶贫开发“双到”考评工作中做好核实帮扶资金投入情况的紧急通知

作者:市“双到”办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17日   收藏
 

 

   穗双到〔20125

                     

各区(市)政府办、“双到”办,各挂村单位,驻梅州、阳江、茂名三市工作队: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在扶贫开发“双到”考评工作中专项开展纠查弄虚作假行为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2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考评工作,坚决纠正帮扶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查,纠正重录

各帮扶单位要重点围绕“帮扶资金投入、年人均纯收入、贫困户脱贫率、村集体经济收入、农业产业化参与率、劳动力培训就业、低收入住房改建”等指标,迅速组织人员按照监测调查方案重新进行一次调查统计,严格按照省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核实调整,并及时做好填表录入工作。为保障调查指标数据的纠正补录,省扶贫办、省统计局已于213重新放开相关的调查管理信息系统,广州市各单位需于224日前完成报送,市、区“双到”办于228日前审核完毕。

    二、重点检查“筹集社会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帮扶报表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指出“引进合作帮扶项目中所有权、经营权及受益属按比例分成的,该项目投资可按照贫困村()实际受益比例计算扶持资金额度,计入帮扶资金投入”;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帮扶资金调查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贫办函〔20123)中再次明确“帮扶单位引进扶贫项目的全部所有权、经营权属贫困村()的资金投入,计入帮扶资金投入”、“帮扶单位引进扶贫项目中所有权、经营权及受益属按比例分成的,该项目中帮扶单位投入及引入无偿捐赠投入部分,计入帮扶资金投入”。各单位依据上述统计口径,重点检查帮扶村的“筹集社会扶贫资金”统计情况,并按要求作出调整,不符合省文件要求的社会投入项目资金要坚决剔除,同时保证所有帮扶资金投入必须手续齐全,具有相关文件依据或帮扶单位、村镇账户投入资金往来凭证资料等证明材料。

各帮扶单位立即组织填报《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帮扶资金投入情况分解表》(见附件,可在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网站www.gzxz.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本通知文内下载),于222日前分别快递报送到广州市派驻梅州、茂名、阳江三市工作队,汇总后报市“双到”办。联系方式:

1.广州市派驻梅州市工作队。联系人:曾乐为,联系电话: 0753-2190932 15907530670(梅)、13660746064(穗),传真:0753-2190933,邮箱:gmfpd126@126.com,地址:梅州市江南沿江西路梅州市迎宾馆11061108邮编:514021

2.广州市派驻阳江市工作队。联系人:蒋求夫,联系电话:0662-226617018926387991(阳)、13902234357(穗),传真:0662-2266171,邮箱:g2266172@163.com,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体育路56号,邮编:529500

3.广州市派驻茂名市工作队。联系人:何清,联系电话:0668-391942115119290776()13580510358(),传真:0668-3919643,邮箱:semisai1@21cn.com,地址:茂名市迎宾馆路42号迎宾馆西楼220房,邮编:525000

广州市扶贫开发“双到”办联系人:肖洲坚,联系电话:020-81269875,13650992635,传真:020-81269874,邮箱:zyc@gzxz.com.cn,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四楼,邮编:510170

特此通知。

 

附件: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帮扶资金投入情况分解表(点击下载)

 

 

                  广州市扶贫开发“双到”办

                    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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