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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驻穗办事机构年度报告办事指南

作者:联络处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年11月12日   收藏
 

 

一、依据

(一)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设立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200622号)。

(二)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设立管理细则》(穗协作〔200621号)。

二、基本程序

(一) 网上受理

1、登陆广州协作网(www.gzxz.gov.cn),点击“网上服务”,网上填写并提交《各地企事业单位驻穗办事机构年度报告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可于2个工作日内查询预受理结果,若网上预受理未予通过,表示信息填写有误需重新填写。网上预受理获得通过后,可按系统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按系统提示打印《情况表》,于15个工作日内携带办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送广州市协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作办)“对外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受理。

3、材料齐备,可即办理年度报告手续。

(二) 窗口受理

1、填好《各地企事业单位驻穗办事机构年度报告情况表》,带备办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送市协作办“窗口”。

2、符合办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情况表》交来人带回本驻穗办事机构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315个工作日内,携带办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送市协作办“窗口”受理。

4、材料齐备,可即办理年度报告手续。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如未有特别说明的,均需提交原件;所有复印件须统一以A4规格提交,并盖公章确认。

(一) 填写完整的《情况表》1份;

(二) 《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备案证》正、副本;

(三) 驻穗办事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 驻穗办事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 派出单位上年已年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办证时限

材料齐备并符合条件者,即时办复。

五、办证机关、网址和受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办证机关: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网  址:www.gzxz.gov.cn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200/13001700

                       周五9001200/13001500

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4420窗口(地铁三、五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咨询电话:3892047038920456;传真:38920471

投诉电话:812698358126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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